为了促进学术交流,提高实验室的学术研究水平,发挥重点实验室高层次自主创新平台与人才培养的作用,水处理功能材料湖南省重点实验室设立开放课题基金,用于资助国内外优秀学者前来实验室开展合作科研。现将2020年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有关事宜发布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在职研究人员。
二、资助额度:
项目经费支持额度为1万元,课题研究期限为1年,执行期为2020年11月-2021年11月。
三、资助领域
开放基金课题重视以创新性研究为首位,特别是新思想、新概念、新原理、新方法、新技术的探索性研究活动,资助具有相当科学意义和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本开放基金应紧密围绕实验室的如下研究领域:水质检测材料研究、催化降解功能材料研究和高分子分离膜研究。
优先资助领域:
1、光学和电化学生化分析新方法研究,功能性无机纳米材料及核酸纳米材料的研究及应用;
2、能隙梯度型半导体微介孔纳米粉体材料、金属有机配合物微介孔纳米材料、具有紫外-可见-近红外吸收的金属氧(硫)化物复合纳米材料及其与金属有机配合物复合材料的研究及应用;
3、有机污水的光催化降解性能及其机理和金属离子的吸附性能及其吸附机制研究,电化学界面理论模型的构建及其在催化降解功能材料设计研究中的应用;
4、高分子分离膜的形貌控制方法及性能研究。
四、申请及评审程序
申请者填写《水处理功能材料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见附件1。有意向者请于2020年11月20日前向实验室同时提交电子版课题申请书,以及一式三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纸质版申请书。申请书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统一评审。
五、开放基金管理办法
1、开放基金课题的立项、遴选和管理工作遵循“公平、合理、民主”的原则,执行回避和保密的有关规定,接受科技界和社会的监督。
2、开放基金课题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即列入我室的研究计划。开放基金课题的评定结果由实验室主任签发,由实验室办公室通知相应申请者。获得资助的申请者,接到通知后,应向本实验室提交课题实施计划。
3、开放基金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项目可以考虑申请课题延续。
4、开放基金课题实施过程中,一般不允许随意更改原定的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如有变动,必须由申请人在课题研究期限的前六个月提出申请,报实验室主任审批。
5、在开放基金课题实施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每年提交一次课题进展报告,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对报告审查后提出评审意见。开放课题研究期满,必须在1个月内提交结题报告,并附相关的研究成果证明和正式发表的论文。
6、开放基金课题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主要使用范围包括与研究课题相关的资料费和学术活动费、论文版面费、材料费及仪器设备费等。
7、开放基金课题的研究成果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和本实验室共享。
8、开放基金课题资助发表的论文,第一署名或者第二署名单位应为“水处理功能材料湖南省重点实验室, 湖南文理学院,中国常德,415000”;英文署名为“Hunan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of Water Treatment Functional Materials, Hunan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 Changde,415000, China”;如申请专利,湖南文理学院应同为专利权人。所发表的论文应有1篇以上被SCI或EI收录。
六、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洞庭大道湖南文理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邮编:415000
E-mail:lihuiou@huas.edu.cn
联系人:欧利辉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水处理功能材料湖南省重点实验室
2020年10月29日